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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9日法定代表人:李勇注册资本:5,001万元人民币住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大围沙河工业区F1栋301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等。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股权。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玉禾田: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2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5-048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或“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8.8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等。近日,公司与下列银行签署了担保协议: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恒光”)向农业银行申请人民币肆仟零伍拾万元整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陇玉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陇玉”)向中信银行申请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现将上述担保协议公告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85687756成立日期:2008年8月29日法定代表人:李勇注册资本:5,001万元人民币住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大围沙河工业区F1栋301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等。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股权。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50,202.6530,290.24
负债总额29,139.2514,749.53
净资产21,063.4015,540.71
项目2024年度(经审计)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53,224.8238,652.77
利润总额6,192.105,543.21
净利润5,522.694,733.65

(二)被担保方:甘肃陇玉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3MACG3MBE4K成立日期:2023年4月19日法定代表人:范晓军注册资本:2,675.49万元人民币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1118号三维互联网创新创业大厦2层西侧区域

主要经营范围: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白蚁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等。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7,194.013,753.37
负债总额4,162.10876.06
净资产3,031.912,877.31
项目2024年度(经审计)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8,508.045,832.41
利润总额154.60201.82
净利润154.60201.82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现将合同一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

5、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6、被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肆仟零伍拾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现将合同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甘肃陇玉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在本合同第2.2款约定的期限内,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被担保的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43,329.06万元,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74,448.21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22%。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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