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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科新材: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6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科新材”或“公司”)股份2,917,37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1%)的股东深圳市铂科天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铂科天成”)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917,37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01%。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铂科天成发来的《股份变动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市铂科天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铂科天成持有公司股份2,917,3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员工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917,37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1%。

股东深圳市铂科天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10月7日。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承诺情况

铂科天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铂科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铂科新材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铂科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违反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铂科天成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且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东铂科天成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故本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股东铂科天成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将督促铂科天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

3、铂科天成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铂科天成出具的《股份变动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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