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现针对行动方案相关举措进展说明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金属软磁材料及电感元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电能变换各环节电力电子设备或系统实现高效稳定、节能环保运行提供高性能软磁材料、电感以及整体解决方案。2024年,公司持续聚焦上述主业,实现营业收入16.63亿元,同比增长43.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6亿元,同比增长46.90%,经营业绩实现大幅增长。其中,金属软磁粉芯材料实现销售收入12.34亿元,同比增长20.2%,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金属软磁粉芯行业中的市场领先地位;电感元件实现销售收入3.86亿元,同比年增长
275.76%,进入了快速发展通道并爆发出强劲增长的潜力,已成长为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中的主力军;金属软磁粉末持续取得高速增长,实现销售收入3,994万元,同比大幅增长47.31%。
二、加强技术创新,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秉承“让电更纯·静”的创业初心,坚持以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为核
心驱动,以成为金属软磁材料及应用专家为发展目标。在上述目标指引之下,公司逐步打造和落实“梧桐树”业务发展规划,即以材料技术(气雾化、水雾化和高能球磨)、预处理技术(新树脂、绝缘包覆)和成型技术(流延工艺、模压成型、热等静压)等技术和工艺为“组分”打造综合性的“沃土”——金属软磁粉末制备平台。在上述发展规划下,公司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资源,2024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1.17亿元,占营业收入7.0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数为110项,其中发明专利数13项。
三、稳定分红,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在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股东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制定有《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2日实施完毕。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8,405,986股为基数测算,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7,681,197.2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和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前提下,统筹考虑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落实推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四、夯实公司治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2024年度,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等制度的部分条款适时进行修订。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提供便利条件,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管理,提升决策水平,实现公司发展的良性循环,为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公司管理层也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五、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
相关方能平等获得公司信息。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建立良好关系,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参加投资策略会、股东大会、互动易、投资者热线、邮箱、官网、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建立多层次良性互动机制,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与沟通。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