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0600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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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鉴证报告第1页共2页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0600015 号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科新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铂科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铂科新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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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0600015 号)之签字盖章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巩启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卢勇
中国·武汉 2025年4月21日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7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1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不超过43,000.00万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共计43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3,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为42,13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于2022年3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205.5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1,924.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0610001号)。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金额
万元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1,924.48
加:理财、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812.12
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4.77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1,921.76
其中: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7,250.74
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支出
4,864.193,280.54
置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支出
10,282.85
项目 金额
万元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支出
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转出
0.71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需由使用部门提出使用募集资金的报告,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门审核,经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计划进度实施,执行部门应于每月底向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实际进度。未能按计划完成进度的,还应当说明原因。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与方正承销保荐于2022年3月17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河源市铂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方正承销保荐于2022年3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0.0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758875586947
中国银行深圳艺园路支行 | 0.00 |
报告期内已注销
337080100100896458
兴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 0.00 |
报告期内已注销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4000128119100270475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软件园支行 | 0.00 |
2022年4月已注销
2006022319100170110
中国工商银行河源开发区支行 | 0.00 |
报告期内已注销
-
合计 | 0.00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编制单位: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高端合金软磁材料生产基
否34,673.7434,673.744,864.1935,485.15 102.342025年3月 6,820.53 不适用 否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
地建设项目 |
运资金 |
否7,250.747,250.747,250.74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1,924.4841,924.484,864.1942,735.89 6,820.53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41,924.48 41,924.48 4,864.19 42,735.89 6,820.5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2,735.89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截至
年
12 |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均使用完毕,无闲置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并将账户结余利息0.71万元一次性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均使用完毕,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①
截至2022年3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280.54万元。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3,280.5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置换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0610028号)。
②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0,282.85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①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
0.0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附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附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24年度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924.48 | 4,86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