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到5%以下并触及到1%整数倍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兆亨”)计划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兆亨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兆亨本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数量为1,213,7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兆亨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志光持有公司股份23,44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86%,持股比例降到5%以下,并触及1%的整倍数。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上海兆亨 | 集中竞价 | 2025-05-28 | 7.33 | 105.87 | 0.23% |
集中竞价 | 2025-05-29 | 7.52 | 15.50 | 0.03% | |
合计 | — | — | 121.37 | 0.26% |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表注释:
1、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上海兆亨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锦鸡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本公告“持股比例”计算总股本以2025年05月28日下午收市时公司股本总数468,827,346股为基准计算。
二、权益变动达到1%整倍数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 | ||||
住所 | 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2729号2幢3层301-94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05月28日-2025年05月29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根据预披露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非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
股票简称 | 锦鸡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798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占总股份比例) | |||
A股 | 121.37 | 0.26%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公司总股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被动稀释 | ||||
本交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份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份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465.5000 | 5.26% | 2,344.1300 | 5.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65.5000 | 5.26% | 2,344.1300 | 5.0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00 | 0.00% | 0.0000 | 0.00%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5年0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上海兆亨计划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上海兆亨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的进展情况告知函 ? |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