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泰安市文曜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持公司股份12,00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的比例3.19%)的股东泰安市文曜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曜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65,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的比例1.00%)。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文曜投资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文曜投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文曜投资本次股份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文曜投资减持情况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比例 (%) |
泰安市文曜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2025/7/17 | 765,000 | 17.26 | 0.20 |
集中竞价 | 2025/7/18 | 332,800 | 17.25 | 0.09 | |
集中竞价 | 2025/7/21 | 500,000 | 17.20 | 0.13 | |
集中竞价 | 2025/7/22 | 54,400 | 17.20 | 0.01 | |
集中竞价 | 2025/7/23 | 500,000 | 17.46 | 0.13 | |
集中竞价 | 2025/7/24 | 1,112,800 | 17.39 | 0.30 | |
集中竞价 | 2025/7/25 | 500,000 | 17.69 | 0.13 | |
集中竞价总计 | 3,765,000 | - | 1.00 |
注1:本表中涉及的“减持比例”指的是减持股数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的比例。注2: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文曜投资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取得。文曜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次数为7次 。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泰安市文曜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2,000,000 | 3.19 | 8,235,000 | 2.1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000,000 | 3.19 | 8,235,000 | 2.1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3:本表中涉及的“占总股本比例”是持股数量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的比例。
二、其他事项说明
文曜实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继续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承诺。
文曜投资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文曜投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泰安市文曜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