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1 证券简称:仙乐健康 公告编码:2025-070债券代码:123113 债券简称:仙乐转债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数量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乐健康”、“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表决权。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2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其他任何反馈。2025年1月2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码:2025-012)。
3、2025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码:2025-015)。
4、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21),公司已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登记数量140.10万股,授予价格13.27元/股,登记人数72人,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5年3月28日。
6、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原因及内容
2025年5月27日,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7,274,11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285,600股后的股本235,988,5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5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和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三、调整方法及结果
1、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①当发生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为:
P=P
-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②当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授予价格调整为:
P=P
÷(1+n)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预留授予价格为:
P=(13.27-0.65)÷(1+0.3) =9.71(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预留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当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授予数量调整为:
Q=Q
×(1+n)其中:Q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数量为:
Q=377,600×(1+0.3)=490,880(股)
2、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中涉及的激励对象所获现金分红已由公司代收,因此无需因派发现金红利调整首次授予价格。
当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为:
P=P
÷(1+n)
其中:P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P=13.27÷(1+0.3) =10.21(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当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为:
Q=Q
×(1+n)
其中:Q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Q=1,401,000×(1+0.3)=1,821,300(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由
13.27元/股调整为9.71元/股,预留授予数量由377,600股调整为490,880股,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13.27元/股调整为10.21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01,000股调整为1,821,300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