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601号《关于同意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11,54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65.85元,募集资金总额300,553.7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506.2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047.4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25日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68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1,600.09万元(包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0.1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于2021年2月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1 | 交通银行无锡海天支行 | 322000622013000510867 | 0.00 | 已注销 |
2 | 江苏银行无锡科技支行 | 21910188000200331 | 0.00 | 已注销 |
3 | 江苏银行无锡科技支行 | 21910188000200249 | 0.00 | 已注销 |
合计 | — |
注: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节余资金2.39元全部划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3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净额) | 297,047.44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1,600.0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端射频滤波器芯片及模组研发和产业化 | 否 | 141,760.77 | 141,760.77 | 0.00 | 143,887.70 | 101.50% | 2026年1月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G 通信基站射频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80,286.67 | 80,286.67 | 0.00 | 81,278.02 | 101.23% | 2026年1月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5,000.00 | 75,000.00 | 0.00 | 76,434.37 | 101.9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 | 297,047.44 | 297,047.44 | 0.00 | 301,600.09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297,047.44 | 297,047.44 | 0.00 | 301,600.09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 不适用 |
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根据多方面因素综合审慎评估,公司优化调整“高端射频滤波器芯片及模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5G通信基站射频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产线建设为自主建设,以加速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可见巨潮资讯网《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2021-066)。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批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2,001,886.80元,其中包括法律费用801,886.80元、审计评估费用1,200,000.00元。公司已于2021年度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置换予以鉴证确认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357号《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节余资金2.39元全部划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出现超过100%的情形,主要系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了部分理财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