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标准
1、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将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职务,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进行发放。
薪酬暂不做调整,依照公司现有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进行。
2、独立董事
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方案为: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年度津贴为税前6万元。
(二)监事薪酬标准
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未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年度津贴为税前3万元。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额外领取津贴,依其所任职务领取薪酬,薪酬暂不做调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标准
1.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按照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发放相应工资。
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不做调整,依照公司现有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进行。
3.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即底薪)、基本绩效薪酬和特别薪酬奖励组成。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2025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履职情况等综合评定。
四、其他说明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度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股东会而产生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办法》按月发放,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三)在公司任职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工资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统一发放。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予以发放。
(五)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