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及业务布局,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与重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带领管理层稳步推进各项工作。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14,918.45 万元,同比增长 7.33% ;利润总额 4,052.68 万元,同比降低 72.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259.97万元,同比降低 69.24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使得催化剂销量和收入增加,但是由于催化剂行业竞争激烈,催化剂销售单价及废催化剂处理处置单价同比继续降低,利润空间不断压缩;同时随着新项目逐步运行,折旧费用、人工成本等生产运行费用同比增加,项目利润水平同比降低。此外,公司不断开拓新项目,项目储备人员成本、管理及财务费用增加,项目效益尚未释放,导致公司整体成本、费用上升,净利润较去年同期降幅较大。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共召开 12次会议,审议议案 50 项,所有会议决议都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审慎抉择,切实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决策事项 |
1 | 2024年2月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1万吨绿电储能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2024年3月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关于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的议案》 |
《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3 | 2024年4月1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 |||
4 | 2024年4月23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5 | 2024年6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6 | 2024年7月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7 | 2024年8月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8 | 2024年8月3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报告的议案》 | |||
9 | 2024年10月2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股东大会召开及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组织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26 项,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具体审议议案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决策事项 |
1 | 2024年2月27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1万吨绿电储能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 |||
2 | 2024年3月26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3 | 2024年5月15日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4 | 2024年7月15日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次会议
次会议 | |||
10 | 2024年10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关于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的议案》 |
11 | 2024年12月12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
12 | 2024年12月1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来源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 |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5 | 2024年8月26日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管理委员会。2024 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9 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召开提名委员会 1 次,召开战略管理委员会 3 次。各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就相关事项进行及时的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
有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共对外披露179份公告、4 次定期报告。上述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均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各项重大事项及经营情况,做到了信息披露时点的主动、及时,格式的规范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切实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4年度,公司通过电话、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同时,公司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认同。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规划
2025 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从战略高度推动公司技术创新与业务开拓,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助推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任务稳步实施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发挥在公司经营中的核心领导作用,紧密围绕公司使命及愿景,并根据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优化资源配置,稳中求进,努力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大力推动公司新年度经营计划的落实,实现经营目标,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披露义务,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持续关注公司舆情动态,及时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果、新进展,保障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高质量完成定期报告编制和临时公告披露,严把质量关,确保信息准确、口径一致、标准相通,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建设,实现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
2025 年,公司继续坚持 “以投资者为本” 的发展理念,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真正实现企业内在价值与投资者回报的共生共荣。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落实推进“长期、稳定、可持续” 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持续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控体系的优化建设,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决策水平,为公司的良性运转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实现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