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2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975.0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4,153.7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9,821.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5月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5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德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778.4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21.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16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及中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644.0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807.04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36.96万元。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812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及中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9年6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新晨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及中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相关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存放金额 |
1 |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803028138000001887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151,849,464.15 |
2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802380201178803 |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45,000,000.00 |
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新晨支行 | 364899991010003123490 | 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101,362,800.00 |
合计 | 298,212,264.15 |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及中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及内容如下: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相关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存放金额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 37150198811000003676 | 4万吨/年FCC催化 | 312,215,773.58 |
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 新材料项目(一阶段) | |||
合计 | 312,215,773.58 |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及中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及内容如下: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相关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存放金额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 37150198811000005454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309,480,000.00 |
合计 | 309,480,000.00 |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系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本年度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36.87万元,收回2022年度和2023年度转出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3,100.00万元,2023年度转出21,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
净额5.6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773.54万元。
本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上年余额 | 1,504.77 |
减: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支出金额 | 2,736.87 |
减: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1,100.00 |
加:2022和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 23,100.00 |
加:2023年度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 5.64 |
减:2023年度购买理财产品 | 0.00 |
加:2023年度赎回产品及理财收益 | 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773.5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497.6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1 |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803028138000001887 | 495.99 |
2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注) | 802380201178803 | - |
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新晨支行 | 364899991010003123490 | 277.54 |
合计 | 773.54 |
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专户已于2023年9月注销。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93.16万元,收回2022和2023年度转出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100.00万元,并转出14,9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01万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46.89万元。本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上年余额 | 239.04 |
减: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支出金额 | 4,393.16 |
减: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4,900.00 |
加:2022和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 19,100.00 |
加:2023年度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 1.01 |
减:2023年度购买理财产品 | 0.00 |
加:2023年度赎回产品及理财收益 | 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46.8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26,537.2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 37150198811000003676 | 46.89 |
合计 | 46.89 |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0,836.96万元,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转出30,788.96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4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49.42万元。
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账户划入金额 | 30,836.96 |
减:2023年度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30,788.96 |
加:2023年度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 1.42 |
减:2023年度购买理财产品 | 0.00 |
加:2023年度赎回产品及理财收益 | 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49.4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0,788.9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 37150198811000005454 | 49.42 |
合计 | 49.42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9年7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6,184.0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等相关公告。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1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673.6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等相关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7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4日,中国工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3803028138000001887)转出9,00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37150198811000003676)转出7,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12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37150198811000003676)合计收回2,3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工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3803028138000001887)有9,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中国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37150198811000003676)有4,7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除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外,其余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7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告2023-060)。公司2023年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预计建成时间分别为2022年9月30日、2022年8月31日;目前两个项目现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具体请见“附表1”。
公司不存在其他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9,821.2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36.8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184.9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497.6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184.9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0.92%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是 | 15,184.95 | 15,184.95 | 2,702.18 | 6,062.77 | 39.93 | 2023/4/30 | 651.07 | 否 | 否 |
2、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否 | 10,136.28 | 10,136.28 | 34.26 | 9,934.41 | 98.01 | 2019/3/31 | -658.92 | 否 | 否 |
3、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4,500.00 | 4,500.00 | - | 4,500.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9,821.23 | 29,821.23 | 2,736.44 | 20,497.18 | - | - | -7.8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 | 29,821.23 | 29,821.23 | 2,736.44 | 20,497.18 | - | - | -7.8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均已建成投产。其中“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由于资金节省及项目建设款及设备款尚未完全支付导致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低。 (2)“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原因: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危废处置及硫酸铝销售价格降低,装置未达到预期产能及销量。 (3)“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原因: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为了保持市场占有率,处置服务价格下降,产能释放不及预期。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年度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184.07万元,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于2019年5月3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567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2019年8月1日置换4,000万元,8月2日置换2,184.07万元。(详见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4日,中国工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3803028138000001887)转出9,0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工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3803028138000001887)有9,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年度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参见上述“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 | 无 |
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各项目本年投入金额合计数差异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的青岛银行账户结存的利息转入一般存款账户所致。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1,221.5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96.1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537.2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 | 否 | 31,221.58 | 31,221.58 | 4,393.16 | 26,537.20 | 85.00 | 2023/02/28 | 3,043.69 | 否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1,221.58 | 31,221.58 | 4,393.16 | 26,537.20 | - | - | 3,043.69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 | 31,221.58 | 31,221.58 | 4,393.16 | 26,537.20 | - | - | 3,043.6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原因:受山东地炼整合、部分国企采购减少等因素影响,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产品价格下降;同时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升高,单位成本增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年度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673.65万元。2021年7月20日置换16,673.6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等相关公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8月4日,中国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37150198811000003676)转出7,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12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37150198811000003676)合计收回2,3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37150198811000003676)有4,7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年度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参见上述“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0,836.9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788.9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788.9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30,836.96 | 30,836.96 | 30,788.96 | 30,788.96 | 99.8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0,836.96 | 30,836.96 | 30,788.96 | 30,788.96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 | 30,836.96 | 30,836.96 | 30,788.96 | 30,788.96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本年度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年度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年度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15,184.95 | 2,702.18 | 6,062.77 | 39.93 | 2023年4月30日 | 211.25 | 否 | 否 |
合计 | - | 15,184.95 | 2,702.18 | 6,062.77 | 39.93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石化工业区内,现由于政府规划,该区域不适宜建设原募集资金项目。公司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黄岛区滨海公路南、魏家滩村西约102,577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拟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在该区域。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0年11月13日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目前项目现已完成建设并投产。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年度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 超 毛传武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