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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3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3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孟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议案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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