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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3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0号)同意,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549,01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25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99,999,845.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8,743,340.33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61,256,504.6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6月2日到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2年6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59号)。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龙泽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区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丽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上述银行(或其上级分行)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将不再使用。为了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近期办理完毕了前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事项及时通知了华泰联合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开户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存续状态
1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直属支行24042101040014066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已注销
2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龙泽园支行8111901011500429382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已注销
3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473020100100150342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已注销
4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区支行944035010001328376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已注销
5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443066596013005850280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已注销
6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767975947361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已注销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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