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担保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义务担保等)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8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近日,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62,5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50,000.00万元整),授信有效期一年。公司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公司的授信额度分别
转授信给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德方”)、曲靖市麟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麟铁”)、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枋亿纬”)和宜宾市德方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德方时代”)使用,曲靖德方、曲靖麟铁、德枋亿纬、宜宾德方时代分别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为曲靖德方提供总额为人民币22,5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20,000.00万元整)、为曲靖麟铁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10,000.00万元整)、为德枋亿纬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10,000.00万元整)、为宜宾德方时代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10,000.00万元整),公司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同意为曲靖德方、曲靖麟铁、德枋亿纬、宜宾德方时代的上述授信提供敞口额度合计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宜宾德方时代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宜宾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中信银行宜宾分行为宜宾德方时代提供敞口总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中信银行宜宾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宜宾德方时代的该笔授信提供敞口总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整的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曲靖德方
1、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300MA6NTRCH68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9年5月20日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办事处王三屯社区居委会和兴路582号 |
法定代表人 | 任诚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2、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 786,159.66 | 758,993.91 |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 | 385,803.49 | 366,314.83 |
银行贷款总额
银行贷款总额 | 181,343.07 | 198,004.00 |
流动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 300,606.33 | 269,217.40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00 | 0.00 |
净资产
净资产 | 400,356.17 | 392,679.08 |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1-12月(经审计) |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439,199.46 | 103,389.58 |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 -82,144.37 | -9,172.83 |
净利润
净利润 | -73,773.78 | -7,759.32 |
3、 被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
曲靖德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 曲靖德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曲靖麟铁
1、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曲靖市麟铁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300MA6NGRT470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8年11月15日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峰街道三岔社区居委会三元路700号 |
法定代表人 | 孔令涌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经营范围 | 纳米粉体材料试剂、纳米粉体标准样品、纳米材料产品(均不含限制项目)的研发、销售;纳米磷酸铁锂(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纳米材料产品及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除外);矿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2、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 325,405.59 | 310,415.99 |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 | 240,031.41 | 223,900.34 |
银行贷款总额
银行贷款总额 | 133,004.69 | 127,447.40 |
流动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 148,770.17 | 134,629.43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00 | 0.00 |
净资产
净资产 | 85,374.18 | 86,515.65 |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1-12月(经审计) |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88,906.74 | 27,759.57 |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 -39,315.92 | 1,287.49 |
净利润
净利润 | -33,706.94 | 1,127.72 |
3、 被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
曲靖麟铁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 曲靖麟铁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德枋亿纬
1、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300MA6Q9D4P6U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 2021年4月26日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曲靖市翠峰街道三岔社区居委会三元路702号 |
法定代表人 | 任诚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经营范围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电一体化技术研发;纳米粉体材料试剂、纳米粉体标准样品、纳米材料产品(均不含限制项目)的研发、生产、销售;纳米磷酸铁锂(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纳米材料产品及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除外);有机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60%的股权,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2、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 405,892.75 | 381,923.54 |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 | 314,836.96 | 294,890.41 |
银行贷款总额
银行贷款总额 | 164,703.67 | 159,543.39 |
流动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 264,812.36 | 227,319.59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00 | 0.00 |
净资产
净资产 | 91,055.79 | 87,033.13 |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1-12月(经审计) |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340,703.03 | 87,734.69 |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 -17,165.74 | -4,743.12 |
净利润
净利润 | -15,619.15 | -4,030.00 |
3、 被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
德枋亿纬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 德枋亿纬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宜宾德方时代
1、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宜宾市德方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523MA6746MQ5X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 2021年2月4日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镇永兴大道东段188号 |
法定代表人 | 任诚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曲靖麟铁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2、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 214,828.32 | 213,911.74 |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 | 145,491.12 | 145,423.87 |
银行贷款总额
银行贷款总额 | 95,473.39 | 90,152.29 |
流动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 58,548.72 | 60,522.42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00 | 0.00 |
净资产
净资产 | 69,337.20 | 68,487.87 |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1-12月(经审计) |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13,103.47 | 5,820.49 |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 -18,273.57 | -1,345.43 |
净利润
净利润 | -15,593.15 | -850.96 |
3、 被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
宜宾德方时代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 宜宾德方时代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信的额度合同
1、甲方(额度授予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乙方(额度申请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综合授信额度金额:甲方同意授予乙方人民币62,5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
4、额度项下的转授信:乙方同意将本授信额度转授信给下述第三人使用(即下列主体也可以使用本授信额度),并对下列主体在本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起直至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5、具体转授信对象和金额为: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金额为人民币22,500.00万元整,其中敞口金额20,000.00万元整;曲靖市麟铁科技有限公司,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整,其中敞口金额10,000.00万元整;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整,其中敞口金额10,000.00万元整;宜宾市德方时代科技有限公司,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整,其中敞口金额10,000.00万元整。
(二)宜宾德方时代中信银行宜宾分行保证合同
1、 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3、 主合同债务人:宜宾市德方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4、 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债权人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5、 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
付的费用。
6、 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7、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的说明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曲靖麟铁、德枋亿纬、宜宾德方时代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主要原因为上述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在公司为曲靖麟铁、德枋亿纬、宜宾德方时代提供担保时,曲靖麟铁、德枋亿纬、宜宾德方时代已就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曲靖麟铁、德枋亿纬、宜宾德方时代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503,265.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0.76%;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为503,265.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0.76%;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2,400.00万元,截至目前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