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修改前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 修改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 修订类型 |
1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 | 修改 |
2 |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任命。 | 修改 |
3 |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与总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 |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 修改 |
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研究和拟定公司股权/期权激励方案;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 ||
4 |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任委员提议召开,并于会议召开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任委员提议召开,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或情况紧急时,可不受上述通知期限限制。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应当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文件应随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委员及相关与会人员。 | 修改 |
5 |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 |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 修改 |
6 |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 修改 |
7 | 第二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 第二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 修改 |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