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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龙化成: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以下统称“报告期内”),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勤勉地履行职权,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积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及2023年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套期保值产品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套期保值产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关于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及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2、《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境内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

6、《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

7、《关于作废失效2021年、2022年、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4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追加投资境外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关连交易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与核查活动,并形成以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过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合法合规性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公司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利益,没有发现有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上述定期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上述定期报告的内容并批准对外披露。

(三)公司财务活动方面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进行了检查监督,经过检查与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出售、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出售和收购。

(五)公司关联/关连交易方面

公司监事会关注公司与关联方/关连人士的往来,依照《公司章程》《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关连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

2024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金额未超过年度预计发生额;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8月2日,公司根据PharmaGend Global Medical Services Pte. Ltd.向全体投资人发出的2,000万美元的额外融资请求,全体投资人签署《ShareSubscription Agreement》,同意按照其各自持股比例对合资公司共同追加投资2,000万美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 Pharmaron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以下简称“康龙香港国际”)持有合资公司35%的股权,对PharmaGend GlobalMedical Services Pte. Ltd.追加投资700万美元。追加投资完成后,各投资人对PharmaGend Global Medical Services Pte. Ltd.的持股比例不变。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境外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PharmaGend Global Medical ServicesPte. Ltd.向全体投资人发出合计3,000万美元的额外融资请求,同意按照其各自持股比例对PharmaGend Global Medical Services Pte. Ltd.共同追加投资3,000万美元。其中康龙香港国际持有PharmaGend Global Medical Services Pte. Ltd. 35%的股权,以自有资金对PharmaGend Global Medical Services Pte. Ltd.追加投资1,050万美元。追加投资完成后,各投资人对PharmaGend Global Medical ServicesPte. Ltd.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是建立在各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全体投资人就PharmaGend Global Medical Services Pte.Ltd.开展制剂 CDMO 业务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评估和调研,并进行充分协商后决定共同追加投资,全体投资人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担对应的责任,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七)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情况,信息披露内容的编制及报送董事会、监事会情况以及信息披露的完成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重大信息传递及时,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误导投资者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考核评级“A”级。

(八)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公司规模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制定并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保障公司业务活动

的正常进行,防范运营风险,保护公司的资产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总体上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履行职责,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形成合力,共同加强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一)加强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履职能力,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提升和有效运行。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加强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协调,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提升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提升和有效运行。

(三)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资金占用、关联/关连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及时提示,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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