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东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于兴春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孙亮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