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等方面,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现将2022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列席次数 | 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列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金作鹏 | 5 | 5 | 5 | 0 | 0 |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金作鹏 | 7 | 7 | 7 | 0 | 0 |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各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发表意见情况 |
1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2月8日 | 《关于公司与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项目入园合同的议案》 |
2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3月13日 |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的议案》 2.《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3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4月22日 | 1. 《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 《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8. 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4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5月9日 | 1.《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5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8月25日 | 1.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6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9月19日 | 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7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9月28日 | 1.《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开展日常工作,审议相关议案,对公司定期报
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各方面事项提供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强化了董事会决策功能。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议、股东大会等机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了公司高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关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市地的监管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了2022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2、对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督
公司认真执行监管机构关于公司治理方面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在保障全体股东利益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
3、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监督
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注重持续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提高履职能力和责任感。2022年2月10日参加辽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现状》线上培训;2022年2月16日参加辽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线上培训,内容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报告风险关注提示”;2022年4月27日参加辽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线上培训,内容为“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业务专
题培训;2022年6月22日,参加上市公司董监高监管法规培训。通过培训和学习,深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从而为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遵循监管新规。
七、其他事项
1、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改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八、总体评价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合规、稳健发展,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____________金作鹏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