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2022年 3月13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
2022年 4月22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 ||
2022年 5月9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22年 8月25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22年 9月19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2022年 9月28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
2022年 10月25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
2022年 11月16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列席和出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且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比较健全;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2年度财务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符合规定,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2022年度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3、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发现与公司关联人之间有内幕交易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生有损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6、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公司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该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7、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2023年度工作展望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1、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2、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监事会将有针对地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