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等方面,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现将2021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一)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列席次数 | 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列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梁晓东 | 6 | 6 | 6 | 0 | 0 |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梁晓东 | 9 | 9 | 9 | 0 | 0 |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各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
二、发表意见情况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发表意见情况 |
1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6月30日 |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2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年7月16日 | 1.《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参与投资川流新材料基金二期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3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年8月13日 | 1.《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购买控股股东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4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年8月25日 | 1.《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受让基金份额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5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年8月30日 | 1.《<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6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年9月13日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7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年10月27日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8 |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年12月3日 |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3.《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任职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1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 | 2021年7月16日 |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 | 2021年8月13日 | 关于购买控股股东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 | 2021年8月25日 | 1.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 | 2021年10月27日 |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5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 | 2021年12月3日 |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1年(任职期内),参加公司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业委会的运作,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市地的监管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了2021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二)对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督
公司认真执行监管机构关于公司治理方面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在保障全体股东利益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
(三)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监督
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注重持续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提高履职能力和责任感。2021年7月15日参加辽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专题视频培训》线上培训;2021年9月16日参加辽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线上培训,内容为“上辽宁证监局公司监管处副处长葛龙为会员讲解《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的政策理解及部分涉证券期货领域违规违法行为的司法裁判要点”;2021年12月1日参加辽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线上培训, 内容为“持
股行权”业务专题培训交流 。通过培训和学习,深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从而为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遵循监管新规。
七、其他事项
(一)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二)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改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八、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公司相关材料,持续关注并主动提醒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一些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合规经营、治理情况和进行沟通。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亦十分重视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各方面为我们履行职责给予支持和提供了条件。
综上,本人在2021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营、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审慎、负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共同努力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____________
梁晓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