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1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张燕深 | 9 | 9 | 9 | 0 | 0 |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张燕深 | 15 | 15 | 15 | 0 | 0 |
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各次会议召开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仔细研究会议材料,主动了解审议事项的相关情况,积极查阅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会议期间,认真审查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在表决时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进行了表决,无弃权票。
二、发表意见的情况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发表意见情况 |
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1年3月22日 |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2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1年4月2日 | 1.《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3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1年4月21日 | 1.《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4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1年5月24日 | 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5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1年6月11日 |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6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6月30日 |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年7月16日 | 1.《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参与投资川流新材料基金二期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8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年8月13日 | 1.《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购买控股股东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9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年8月25日 | 1.《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受让基金份额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10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年8月30日 | 1.《<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11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年9月13日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12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年10月27日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13 |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年12月3日 |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3.《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积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通过电话、邮件和当面交流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就公司计划、决策、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市地的监管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了2021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二)对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督
公司认真执行监管机构关于公司治理方面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在保障全体股东利益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
(三)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监督
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或专项说明,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注重持续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2021年1月15日辽宁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培训会;2021年2月1日辽宁辖区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则专题培训会;2021年7月15日,参加辽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视频培训,内容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专题;2021年9月16日,参加辽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培训,由辽宁证监局公司监管处副处长葛龙讲解《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的政策理解,及部分涉证券期货领域违规违法行为的司法裁判要点;2021年12月1日,参加辽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持股行权”业务专题培训交流会。
通过培训和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从而为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合规运作。
七、其他事项
(一)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二)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改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八、总体评价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合规、稳健发展,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具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推进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与优化,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____________
张燕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