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2-012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3日在辽宁省鞍山市腾鳌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1日以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委托1名,王贤丰先生因公务繁忙无法出席,已授权委托齐学博生先生行使投票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惠祥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的议案》
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19.6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回购部分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并对以下事项逐项表决。
1、回购公司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回购股份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事项是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41,889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有效期自中国银行发文之日起1年(其中:固定资产贷款1,889万元,期限7年;短期贷款40,000万元,期限1年),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市天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天正”)自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标的并由东营天正、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无偿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徐惠祥先生涉及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及融资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6,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中国农业银行发文之日起1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等信用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无偿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徐惠祥先生涉及关联交易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了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