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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罗博特科: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5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5-058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罗博特科”)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7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7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3号罗博特科A栋一楼会议室。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或文件。

3、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邮件、信函须于2025年7月18日16:00前送达公司。因邮递延时、丢件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在前述时间收到异地股东登记资料的,相应后果由股东自行承担;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3号A栋四楼证券部办公室,邮编:215122(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芳联系电话:0512-62535580联系传真:0512-62535581电子邮箱:zqb@robo-technik.com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3号邮编:215122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757”

2、投票简称为“罗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对本次股东会需表决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对以下议案以现场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否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股东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7月18日16:00之前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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