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3、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手方信息及合同具体细节为商业秘密,履行披露义务可能会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本次交易对手方信息及合同具体细节进行豁免披露。
5、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相关合同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ficonTECService GmbH和ficonTEC Automation GmbH(以下合称“ficonTEC”)与同一交易对手美国某头部公司A及其子公司在ficonTEC并表日前已经签订但尚未确认收入的日常经营合同金额及与公司A及其子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签订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约为1,71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已超过1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了12.82%,达到公司自愿披露日常重大经营合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披露标准。现将合同以列表方式汇总披露如下:
序号 | 合同范围 | 交易对手方名称 | 合同金额(含税) | 合同标的 |
1 | ficonTEC并表日前与公司A及其子公司已经签订但尚未确认收入的日常经营合同及2025年6月20日新签合同 | 公司A及其子公司 | 约1,710万欧元 | 设备或服务 |
二、合同交易对手介绍
(一)交易对手公司情况
公司A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ficonTEC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于2025年完成,ficonTEC在2022年、2023年、2024年期间尚未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2022年、2023年、2024年ficonTEC与公司A及其子公司发生的类似交易不纳入公司信息披露范围。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交易对手方公司A及其子公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ficonTEC与上述交易对手方在ficonTEC并表日前已经签订但尚未确认收入的日常经营合同金额及与上述交易对手方于2025年6月20日签订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约为1,710万欧元,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本批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截至2025年6月20日,对该客户尚未履行合同金额约为1,710万欧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12.82%,如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其次,本批次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客户对ficonTEC的高度认可与信赖,有助于进一步夯实客户关系,提升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最后,上述合同的履行有助于公司提升在光电子封测设备前沿领域的技术水平,巩固领先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
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ficonTEC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ficonTEC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四、风险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ficonTEC和上述交易对手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ficonTEC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交易双方签订的日常经营合同。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