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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利科技: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隆利JLC2;

2、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036561;

3、本次行权涉及人员85人,行权数量为325.55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5%;

4、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行权价格:12.55元/份;

5、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是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325.55万股A股普通股股票,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加无限售流通股325.55万股,股本由225,243,456股增加到228,498,956股;

6、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异议。2024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2024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4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5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数量及方案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数量与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激励对象行权数量及方案和公司公示情况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等待期已满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即2024年3月25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行权,每个行权期的比例分别为50%、50%。其中,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第一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比例为所获股票期权总量的50%。截至2025年3月24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增长率实际达成率R未达到8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结合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数据,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8.64%,满足行权业绩条件,可行权比例为100%。
8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达到“优秀”,均满足本次全比例解锁条件; 1名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C,满足行权50%的条件; 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上述不满足行权条件的期权份数由公司统一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85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325.55万份。

四、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2、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授予权益数量的比例为50%。本次符合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5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5.55万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45%,具体如下:

激励对象职务获授的权益数量(万份)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万份)剩余未行权期权总数量(万份)可行权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700325.55326.31.45
700325.55326.31.45

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3)上述剩余未行权期权总数量未包含将由公司统一注销不得行权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7.4万份不得行权;1名激励对象于第一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C,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5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50%共计0.75万份不得行权。上述不得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3、行权价格:12.55元/份。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至2026年3月24日。

5、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限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5月23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25.55万股。

3、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未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行权。

4、本次行权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股数(股)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71,234,40631.63071,234,40631.17
高管锁定股71,234,40631.63071,234,40631.1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4,009,05068.373,255,500157,264,55068.83
三、总股本225,243,456100.003,255,500228,498,956100.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225,243,456股增加到228,498,956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5月12日出具了《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441C000113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5年5月8日止货币资金缴纳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期权缴纳情况。经审验,截至2025年5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期权缴纳款合计人民币40,856,525.00元。

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5月23日。

七、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方式为行权时由公司代扣代缴。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九、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55,500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5%。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8,498,956股。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376,207.94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47元/股;本次行权后,以行权后总股本228,498,956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本次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十、备查文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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