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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利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10:

00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G栋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新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段礼乐先生、谭胜先生、钱可元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4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出具的关于《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其他违规的情形。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致同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了认真评估,并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了评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和《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未来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额度内部分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和抵押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预计不超过2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的为部分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和抵押担保,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并提请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额度内部分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董事会对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本议案三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独立核算,均以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十五)审议并通过《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为更好地呈现公司近年来在环境、社会以及公司治理方面取得的成效,公司编制了《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85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项,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25.55万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7.4万份不得行权;1名激励对象于第一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C,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5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50%共计0.75万份不得行权。上述不得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期限在12个月以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均符合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要求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决定于2025年5月14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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