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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越博: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3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为公司股东李占江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209,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

2、本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股份拍卖的基本情况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根据公开信息获悉,公司股东李占江先生持有的1,209,399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f.taobao.com)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拍卖涉及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拍卖起始日拍卖到期日拍卖执行人拍卖原因
李占江1,209,3993.57%0.86%否,高管锁定股2023年12月23日2023年12月2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

注: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公司股东协恒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岳某某因协恒投资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为了保障其自身权力,因此申请冻结了李占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1,209,399股。

二、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拍卖数量(股)合计占其拍卖后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占江33,838,27723.95%2,000,0005.91%1.42%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鉴于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合作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先生及南京越博进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越博进驰”)、南京协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恒投资”)与湖北润钿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钿科技”)签订了《合作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李占江先生将其持有的35,838,277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5.36%)、协恒投资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742,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4.06%)合计29.42%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润钿科技行使。鉴于李占江先生直接持有的200万股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且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其直接持股数变更为33,838,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5%;协恒投资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或司法拍卖,其持股数由4,806,000股降低至1,4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润钿科技受托表决权股份数变更为3,5314,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9%。若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且所有被拍卖股份均过户完成后,将导致其直接持股数降低至32,628,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9%%;润钿科技受托表决权股份数变更为34,104,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4%。本次司法拍卖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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