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1)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该规定。
(2)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对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该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