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
公告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8.16元/股(含本数)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8.03元/股(含本数)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5月30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0股后的343,963,7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44,715,286.07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于2025年5月29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18.16元/股调整为18.03元/股。具体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8.16元/股-0.13元/股=18.03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