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5-013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债券代码:123203 债券简称:明电转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张佩珂先生、胡诗益先生、窦旭才先生、赵春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马旭飞先生、LIN JIANWU(林健武)先生、李娟娟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马旭飞先生、LIN JIANWU(林健武)先生、李娟娟女士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李娟娟女士为会计专业背景。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一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选举产生
新一届董事会。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2月15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佩珂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香港居留权,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1年至1985年,在西安交通大学机械系学习,取得本科学历;1985年至1987年,在西安交通大学机械系工作;1987年至1990年,在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学习,取得硕士学位;1990年至1992年,在西安交通大学微型技术教研室任教;1992年至1994年,在深圳至卓飞高公司工作;1994年至2001年,任深圳健鑫电子有限公司厂长;2001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丰县润佳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丰县盛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云南健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明阳电路(香港)有限公司董事、Sunshine Circuits (M) Sdn.Bhd董事、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百柔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超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前海恒泰数链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明阳芯蕊半导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望远号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佩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350,000股,通过丰县润佳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丰县盛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丰县利运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股份173,883,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530%,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佩珂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佩珂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胡诗益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交通大学MBA学历;1997年至2001年,在郑州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学习,取得本科学历;2001年至2002年,在黎明化工研究院工作;2002年至2004年,在广州惠亚集团从事PCB制前设计工作;2004年至2006年,任东莞美维电路有限公司工程部高级主管;2006年10月,加入深圳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任产品工程部经理、制作工程部经理、研发中心经理、技术及运营副总裁;2017年10月
至2021年2月任Sunshine PCB GmbH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诗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280,000股,通过丰县盛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71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3,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55%。胡诗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诗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窦旭才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广西师范大学MBA学历。2004年7月,加入深圳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任业务跟单、销售主管、销售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窦旭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280,000股,通过丰县盛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19,7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9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16%。窦旭才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窦旭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赵春林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8年至2003年,在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至2015年,任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策略及变革高级经理,铁路业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5年至2019年,任深圳垒石热管理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1月,加入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总裁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人事行政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春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7%;其配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0%。赵春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春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马旭飞先生:1972年生,中国香港籍,新加坡国立大学企业政策博士学位。1995年8月至2001年12月,任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职员、业务经理;2003年1月至2003年6月,任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业务经理;2007年8月至2018年6月,历任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2018年7月至2020年8月,任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管理学系教授;2020年9月至2022年11月,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与战略系和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创新管理领域)教授;2022年12月至今,任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教授。2016年7月至2022年8月,任西部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土巴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任CLSA PremiumInternational(HK) Limited独立董事;自2023年6月至今任常州百瑞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4年4月至今担任上海卓越睿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旭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马旭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马旭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LIN JIANWU(林健武)先生:1973年生,美国国籍,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工程博士,深圳市金融方面的高层次海外人才、市政府财经咨询委员会专家。2000年8月至2007年2月,任美国摩根士丹利投资银行量化投资分析师;2007年2月至2010年5月,任美国高盛投资银行股票投资战略副总裁;2010年5月至2012年6月,任美国麦格尼塔投资公司全球量化投资交易总监;2012年6月至2013年4月,任中国(香港)量化投资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13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2016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量化投资总监;自2019年4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IN JIANWU(林健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LIN JIANWU(林健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LINJIANWU(林健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李娟娟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教授。1982年至1986年就读安徽财贸学院(现更名为安徽财经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取得本科学历,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0年至2002年修完厦门大学会计学硕士研究生课程。曾先后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现更名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电算会计专业主任、计划财务处处长、经济学院副院长。被聘为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及第五届深圳市督学。2022年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娟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娟娟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娟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