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8日以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丽平女士主持,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秦小虎先生、张彦芬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原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表决结果
如下:
1.提名秦小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提名张彦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3名原激励对象因在本期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3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39,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