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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全文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3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8)。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逐项梳理,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了整改报告。

本整改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存在的问题:你公司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授权管理不当,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8号——信息系统》第三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情况:

1、针对公司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授权管理不当的问题,公司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指导原则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包

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现有审批流程和通讯系统进行全面核查,并报备公司IT管理部门及内部审计部门,严格落实授权及安全管控有关规则,保障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与风险控制。

2、公司将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制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负责人认真学习《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8号——信息系统》等规范化管理指引,并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

3、公司将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用户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内部信息系统的访问权限管理,责成专人定期审阅系统账号,避免授权不当或存在非授权账号,禁止用户账号的非授权操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IT部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

整改部门:IT部、内审部

整改期限:相关措施正积极推进中并将长期执行。

(二)部分收入及成本跨期

存在的问题:你公司2021年至2023年未按照年报披露政策核算收入并结转成本,导致收入成本跨期,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第十九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情况:

1、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财务部门对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学习与理解存在不足,需提升对于销售合同中收入确认时点的专业研判,杜绝由于对于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疏漏与错误造成的财务核算不规范情况发生。

2、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

14号)、《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通知》(财会〔2022〕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有关要求,不断加强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及其变更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销售合约收入确认方法评审流程、完善合同台账关键条款研判结论;结合客户系统数据以及合同中控制权转移条款,对收入确认关键节点进行正确识别;此外,公司将建立健全业财沟通机制,规范销售单据与交付签收文件的管控流程,确保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公司认真研读《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多次详细沟通,认为相关事项所涉金额、比例及影响程度不重大,对公司2021年至2023年经营结果、期间损益,相关年度资产负债情况及2024年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较小,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等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

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持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公司将组织专项培训,加强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和理解,特别是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学习,从源头保障会计核算的质量。

整改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整改部门:财务部、商务部、物流部

整改期限:于2025年4月29日前完成整改并将长期执行。

(三)商誉减值测试不审慎

存在的问题:你公司2021年至2023年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存在关键假设设定与历史数据差异较大等问题,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年)》第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情况:

1、公司已就上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进一步加强对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的理解和业务操作,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同时,对与资产减值测试相关流程进行梳理和完善,确保测试工作严格遵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2、公司将在编制2024年年度报告期间,重点关注商誉减值测试模型、关键因素的假设和选定原则,在2024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报告中进一步夯实有关业务收入及毛利率预测依据。此外,在开展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期间,公司已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主要控股子公司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进行更严谨的减值测试。公司将根据主要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参考专业机构评估意见及年审会计师意见,并结合此次现场检查过程中获取的宝贵

意见和建议,谨慎、合理确认2024年度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3、在后续期间的商誉减值测试中,公司将基于历史数据,结合宏观环境、市场趋势以及期后经营状况等因素,充分考量相关因素对收入的影响,更加审慎地分析判断所采用的关键参数的合理性。公司将统一规范业绩预测方法,结合在手订单和客户采购计划,更加审慎分析判断减值测试过程中所采用关键参数的合理性,并严格按照资产减值测试流程的规定预测数据,业务单位在提供相关数据时,亦将提供合理支撑依据。此外,公司将结合上市公司合规治理要求,健全公司管理层、三方中介机构等对商誉减值测试程序的长效监督管控措施,保障后续财务数据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整改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整改部门:财务部、业务部整改期限:于2025年4月29日前完成整改并将长期执行。

(四)未单独核算废料成本

存在的问题:你公司2021年至2023年未对某子公司废料相应成本进行单独核算,相关成本全部由完工产成品承担,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七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情况:

1、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已于2025年一季度组织财务、物料、仓库、生产等相关岗位人员培训学习存货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进行废料退库、入库操作及报废审批的规范流程。为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2024年度公司推进信息系统升级,运用信息化工具将标准操作流程固化,形成废料产生至处置的过程记录。同时,公司已针对相关岗位设置了岗位培训及监督措施,每月进行盘点倒扎分析及产品报废与良率分析、按月核算当月报废入库产品成本及废料变卖收入与成本。

2、公司将组织财务部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相关规定,参照行业优秀上市公司,学习并改进信息披露质量及提高成本列报准确性,确保其他业务收入与成本匹配,提高财务信息披露准确性。

3、关于2021年至2023年度库存商品中存在分摊废料成本的问题,公司

已对2021年至2023年度存货跌价充分计提减值损失,上述处理对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金额影响微小,但导致其他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及资产减值损失列报科目存在不准确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已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并将在2024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生产及仓储管理负责人整改部门:财务部、生产计划及仓储物流部整改期限:相关整改已完成并将长期执行。

(五)《决定书》中的要求一: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计划整改措施情况:

1、督促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提高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及规范运作水平,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培训,公司将邀请外部顾问、行业专家为公司开展信息披露、财务会计、内控合规等专项培训,并将建立长效培训机制,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由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主办的关于证券法律法规、公司治理、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业务培训,不断加强上述人员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3、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监督与检查,持续跟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不断改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严格落实责任到岗制,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及内控管理质量。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整改部门:证券部

整改期间:持续规范,长期有效

(六)《决定书》中的要求二:你公司应加强财务核算基础,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会计核算水平,确保收入、成本及各类资产减值计提等核算的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计划整改措施情况:

1、全面强化公司的财务核算基础。公司将持续完善并优化财务制度建设,主要包括财务日常核算、结账以及报表编制等流程,针对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优化和完善ERP信息系统,将公司的关键生产经营活动、业务单据、财务数据嵌入信息系统,提升业财一体化程度,做到业务端、财务端数据相匹配,减少人为的干预和操作,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2、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部门与销售、采购、生产、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和联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教育培训;通过ERP管理系统详细梳理公司相关业务流程,将公司业务模式、业务流程与会计核算、账务处理进行有机衔接,实现财务核算人员对业务活动、生产经营实质做到充分了解,切实提高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提升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水平和专业技能。公司定期组织财务部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相关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动态和相关处罚案例,其中着重对常用会计准则及监管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同时,公司将聘请外部专家不定期召开专题培训会,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强财务人员专业水平。

4、定期实施内部审计,确保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职责,进一步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同时,加强公司财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从而提升财务核算专业性、规范性。

整改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

整改部门:财务部、内审部

整改期限:持续规范,长期有效

(七)《决定书》中的要求三: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计划整改措施情况:

1、督促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业务规范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能力。

2、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加强内控执行力度,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3、公司将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复核机制,完善财务信息多级复核流程,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严格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以保证财务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部门:财务部、证券部、内审部

整改期间:持续规范,长期有效

三、公司整改情况总结

通过深圳证监局本次现场检查和悉心指导,公司已经认识到在内部控制、财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本次现场检查对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规范经营意识、完善内部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科学决策,稳健经营,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规范的内部治理长效机制。

规范运作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公司将谨记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以此次整改为出发点,不断加强自身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内控执行水平、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

司形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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