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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信息: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清炜)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等方面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导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谭清炜,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执业律师。现任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2022年5月13日起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4年度,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3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44003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且会同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确认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参加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参加相关会议,重点对公司的内控、内审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建设。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进行审议,对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四)现场调查与沟通情况

本人2024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024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现场调研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运用自己的专业化知识,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与公司内审部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年报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相关问题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

相关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3、本人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学习,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明确规定了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等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定期或不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公司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本人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了充分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特别关注公司与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重点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关键领域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所针对事项均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而发生,市场定价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严重依赖。

2、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公司按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2023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24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个。公司已完成上述重大缺陷的整改。整改完成后,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4年,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执业资质、业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及服务能力,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024年4月,经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发现公司特定项目未来现金流入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特定项目暂不具备收入确认条件,故调减了2023年度该项目已经确认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同时对特定项目涉及的相关往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人就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沟通与决策,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2025年,本人将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谭清炜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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