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事项的专项说明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产生差异的原因出具专项说明如下:
1、2024年度,公司向关联人叶剑平、俞彩娟夫妇租赁房产用于公司办公,预计金额为55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51.70万元,占预计金额的94.00%,不存在较大差异;
2、2024年度,公司向关联人宁波盈和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出租房产,预计金额为42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5.24万元,占预计金额的36.29%。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系关联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减租赁面积所致。上述调整基于平等、自愿原则,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符合企业日常经营行为与交易习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曹先军:
肖《《鹰:
陈能达: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