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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维尔:关于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7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分别提名徐艳波女士、郝丹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5年1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徐艳波女士、郝丹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付嘉琦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和2024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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