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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伦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1588号财智汇商务大厦C幢15楼。

3、召集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钱林弟先生。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57人,代表股份198,289,7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55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97,442,5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32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847,1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48人,代表股份847,1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847,1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88%。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8,224,3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70%;反对5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98%;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2.2803%;反对5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760%;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436%。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8,224,3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70%;反对5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98%;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2.2803%;反对5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760%;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436%。

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192,3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09%;反对4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43%;弃权4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9,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5031%;反对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776%;弃权4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8193%。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8,224,3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70%;反对4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43%;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2.2803%;反对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776%;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421%。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219,9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48%;反对63,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0%;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7,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7610%;反对6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954%;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436%。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8,213,0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13%;反对63,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0%;弃权13,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0,5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9489%;反对6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954%;弃权13,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557%。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219,9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48%;反对5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5%;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7,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7610%;反对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1970%;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421%。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事项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8,97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096%;反对63,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0844%;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7,38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7610%;反对63,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954%;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436%。

本议案关联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钱林弟、李忠人、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勇、季歆宇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96,230,968股。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事项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199,07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46%;反对63,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2%;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7,38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7610%;反对63,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954%;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436%。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志阳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20,87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219,7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47%;反对63,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0%;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7,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7374%;反对6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7.4954%;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672%。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217,2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34%;反对59,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99%;弃权13,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4,7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4446%;反对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996%;弃权13,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557%。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217,2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34%;反对5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98%;弃权13,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4,7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4446%;反对5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760%;弃权13,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793%。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235,3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26%;反对4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43%;

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2,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5787%;反对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776%;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436%。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98,224,3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70%;反对5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98%;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2.2803%;反对5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760%;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43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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