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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哈通信: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210,607.4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057,588.74元。公司拟按照《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2,805,758.87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251,829.87,加上上年结存的未分配利润66,735,807.85元,合计共有未分配利润91,987,637.72元。

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现拟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9,170,6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917,060.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7,070,577.12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全体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内幕知情人登记表。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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