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8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程欧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23年12月24日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名孙业全先生、邓家青先生、余少东先生、赵倩女士、钟勇先生、卢永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
员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23年12月24日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名蔡荣鑫先生、陈远志先生、向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实际情况,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人民币7.2 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8.0 万元(含税),自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2月21日下午 2:30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