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广州广电平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云资本”)、广州垂天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垂天投资”)、广东子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子衿投资”)收购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暨通信息”)的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中,公司聘请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信评估”)作为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联信(证)评报字[2023]第A0468号”《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涉及的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详细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以后,现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公司聘请联信评估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程序合规。联信评估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业务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资产评估的业务关系外,联信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均不存在利益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联信评估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联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暨通信息的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两种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联信评估最终确定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
鉴于本次评估的目的系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评估机构所选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四、本次评估定价公允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联信评估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之国资管理机构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所委托的评估机构联信评估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 吉争雄 | 蔡荣鑫 | 赵永伟 |
2023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