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广州广电平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垂天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子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就标的公司是否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
因此,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标的公司是否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 ||||
吕晖 | 胡品品 | |||
项目协办人: | ||||
陈德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