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300711 证券简称:广哈通信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摘要
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对方广州广电平云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
广州广电平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子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州垂天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月
声 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人/本企业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之前,本人/本企业不转让在广哈通信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广哈通信董事会,由广哈通信董事会代本人/本企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本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则授权广哈通信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广哈通信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则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书所述的本次交易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深交所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全体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与声明:
一、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企业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中介机构声明
本次广哈通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经办人员、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经办人员、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人员、评估机构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及其经办人员同意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证券服务机构所出具文件的相关内容,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 |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暨通信息60%股权 |
交易方案简介
交易方案简介 | 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平云资本、子衿投资、垂天投资合计持有的暨通信息6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暨通信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 | 5,883.00万元 |
交易标
的
交易标的 | 名称 | 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 |
主营业务 | 立足于建筑空间智能化与行业应用数智化,面向工业物联、公共事业、商业服务、党政机关等单位客户,提供包括咨询规划、设计实施、设备采购、应用开发、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等在内的全周期智慧空间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服务。 | ||
所属行业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暨通信息所处行业为“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下属的“I6531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暨通信息所处行业属于国家新兴战略产业。 | ||
其他(如为拟购买资产) | 符合板块定位 | ?是□否□不适用 | |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 | □是?否 | ||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 ?是□否 |
交易性质
交易性质 | 构成关联交易 | ?是□否 |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是□否 | |
构成重组上市 | □是?否 |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 ?有 □无 |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 ?有 □无 |
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 无 |
(二)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暨通信息60%股权。
交易标的名称 | 基准日 | 评估或估值方法 | 评估或估值结果 | 增值率/溢价率 | 本次拟交易的权益比例 | 交易价格 | 其他说明 |
暨通信息
暨通信息 | 2023年5月31日 | 收益法 | 9,805.00万元 | 64.04% | 60% | 5,883.00万元 | - |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简介
本公司拟向平云资本、子衿投资、垂天投资等3名暨通信息原股东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暨通信息60%股权。
单位:万元
序号 | 交易对方 |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 | 支付方式 | 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 | |||
现金对价 | 股份对价 | 可转债对价 | 其他 |
1 | 平云资本 | 暨通信息40%股权 | 3,922.00 | - | - | - | 3,922.00 |
2 | 子衿投资 | 暨通信息10%股权 | 980.50 | - | - | - | 980.50 |
3 | 垂天投资 | 暨通信息10%股权 | 980.50 | - | - | - | 980.50 |
合计
合计 | - | 暨通信息60%股权 | 5,883.00 | - | - | - | 5,883.00 |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不涉及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暨通信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以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5月/2023年5月31日 | |||
交易前 | 交易后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率 | |
资产总计 | 90,739.10 | 114,955.33 | 24,216.23 | 26.69% |
负债总计 | 26,096.43 | 49,870.31 | 23,773.88 | 91.1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642.67 | 62,502.92 | -2,139.74 | -3.31% |
营业收入 | 8,268.33 | 19,250.20 | 10,981.87 | 132.82% |
利润总额 | 295.90 | 265.61 | -30.29 | -10.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6.53 | 252.20 | 25.67 | 11.3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91 | 0.0101 | 0.0010 | 10.99% |
根据备考合并利润表,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哈通信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总资产规模将从交易前的90,739.10万元上升到114,955.33万元,而备考口径下公司最近一期的营业收入规模将从交易前的8,268.33万元上升到19,250.20万元,增长132.82%,同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均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有利于增加公司的业务规模、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2023年6月9日,平云资本、垂天投资、子衿投资与上市公司签署了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意向书》。
2、2023年10月7日,交易对方垂天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3、2023年10月16日,交易对方子衿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4、2023年10月18日,平云资本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5、2023年10月20日,平云资本已完成本次交易所涉标的公司暨通信息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备案,经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与《股权收购协议》所依据的评估结果一致;
6、2023年10月20日,暨通信息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其持有的暨通信息60%股权转让给广哈通信,垂天投资、子衿投资放弃优先购买权。
7、2023年10月20日,无线电集团作为有权国资管理单位,召开董事会同意本次交易方案。
8、2023年10月2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2023年10月20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业绩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协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获得的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就本次交易导致暨通信息控股股东变更完成审查。
上述审批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通过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重组提示性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本公司控股股东原则上同意上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对本次交易无异议。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重组提示性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承诺:
“本次交易中,即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本单位)均无任何减持广哈通信股票的计划。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即对本人(本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单位)愿意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广哈通信造成的损失。”
五、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已严格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股东大会及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三)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确认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确保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四)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业绩补偿安排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二、业绩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协议”。
(五)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交易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不涉及新增股份。根据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2023年1-5月的财务报告,以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本次交易的备考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影响情况如下:
项 目 | 2023年1-5月 | 2022年度 |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226.53 | 252.20 | 4,881.52 | 5,444.03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0091 | 0.0101 | 0.1959 | 0.2185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0.0091 | 0.0101 | 0.1959 | 0.2185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较本次交易前有所增长,不会形成摊薄每股收益情形。
2、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将有所扩大,考虑到市场环境、政策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存在未知影响,不排除上市公司未来实际取得的经营成果低于预期,每股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情况。为防范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填补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影响。具体如下:
(1)加快对标的公司整合,争取实现标的公司的预期收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公司的整合、管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标的公司在采购渠道、技术开发、客户资源等方面提供支持,调动各方面资源,充分实现本次交易的预期效益。
(2)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同时,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上市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上市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上市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广哈通信现行《公司章程》中已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未来上市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3、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无线电集团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广哈通信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交易事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如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应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与第十节风险因素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 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根据《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进行书面审查,通过审查方可实施变更。本次交易能否取得前述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存在无法获得相关批准而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
二、 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及业绩补偿违约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协议》,全体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在2023年度、2024年度以及202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965万元、1,150万元、1,261万元。若如标的资产在2024年期间完成交割,则交易对方承诺暨通信息在2024年度、2025年度以及2026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50万元、1,261万元、1,355万元。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以收益法评估的业绩预测为依据,尽管已经标的公司及交易双方充分论证,但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会受到政策环境、市场需求以及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在承诺期间出现影响生产经营的不利因素,则本次交易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尽管本次交易对业绩补偿的安排进行了约定,包括本次交易制定了分期付款安排,触发补偿义务时,上市公司可以未支付的交易价款折抵补偿价款,但不排除未来触发大额补偿义务的情形下,若补偿义务人自有资产不足以履行相关补偿义务,则还存在业绩补偿可能无法充分履行的违约风险。
三、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暨通信息主要从事智慧空间信息化综合服务业务,隶属于智慧城市的大行
业分类,随着智慧城市领域市场的快速发展,新进入的市场竞争者不断增多,行业内竞争愈加激烈。暨通信息所处行业的竞争主要是技术、资质、经验、资金实力等方面的竞争,目前暨通信息拥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CMMI三级等多项专业资质和认证,对其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支持。但行业竞争的加剧会促使市场价格竞争,为巩固现有市场或进入新的细分市场,竞争者可能会采用低价竞争策略,暨通信息将面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此外行业竞争加剧影响也可能影响暨通信息获取订单的持续性,或将面临营业收入波动的风险,进而对其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四、 业务区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暨通信息业务主要集中于华南地区,报告期各期华南地区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80%、87.43%和79.63%,其中广东省是暨通信息收入的主要来源,暨通信息存在业务区域相对集中的风险。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暨通信息已经在广东省外的武汉、合肥、广西等地设立了3家分公司,但如果未来以广东省为核心的华南地区智慧城市市场竞争加剧或者相关投资支出下降,可能对暨通信息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 客户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暨通信息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47.29%、49.48%和
81.43%,暨通信息向前五名客户的收入占比较高,存在一定客户集中的风险。这主要是因为暨通信息作为智慧空间信息化综合服务提供商,根据客户的信息化建设需求,提供包括前期咨询、方案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工程施工以及运营维护等全流程的综合服务,而信息化建设一般为客户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从而呈现主要客户销售占比较高的特点。未来若暨通信息不能持续有效的进行客户开拓,将对其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暨通信息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043.42万元、8,091.94万元和8,727.10万元,相应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985.70万元、846.69万元和724.85万元,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合计的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90%、34.47%和39.60%,占比相对较高。报告期各期末暨通信息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较大主要是因为其客户多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国有企业等,受该类客户资金调度、资金支付审批流程的影响,部分款项未能及时收回。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较大一方面占用了暨通信息的营运资金,给暨通信息日常营运带来一定的压力;另一方面,虽然暨通信息的主要客户是国有企业、党政机关等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该类客户的信誉度较高,且暨通信息对应收账款已按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但如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暨通信息应收账款可能出现不能按时收回,产生坏账的风险,将对暨通信息的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 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暨通信息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903.99万元、9,068.38万元和6,964.89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7.62%、34.97%和
29.18%,期末存货余额较大。暨通信息的存货均为合同履约成本,受现场施工环境、客户项目投资进度等因素影响,暨通信息部分项目执行周期较长,暨通信息存货金额较大,拉低了存货周转率。较大的存货规模和较低的存货周转率对暨通信息流动资金提出了较高要求。未来若暨通信息在实施的项目因管理及质量问题等因素,或项目设计方案变更导致项目实施周期延长、实施成本增加,则可能出现存货减值的风险。
八、 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暨通信息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53%、75.21%、74.96%,虽呈下降态势但仍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各期,暨通信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分别为649.89万元、-1,578.12万元、-73.82万元。暨通信息所从事的智慧空间信息化解决方案业务通常具有项目金额大、施工周期和付款审批周期长等特点,在项目投标、中标、实施、完工等阶段都会占用营运资金。未来随着暨通信息业务规模的扩张,暨通信息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也快速增长,虽然报告期内暨通信息并无银行借款,但暨通信息属于轻资产型企业,可用于抵押融资的固定资产较少,若未来暨通信息随着业务的扩张而需要增量资金投入,而经营
现金流回收情况不达预期,又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资金,则可能对暨通信息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本次交易方案 ...... 3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 4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5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重组提示性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6
五、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7
重大风险提示 ...... 11
一、 审批风险 ...... 11
二、 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及业绩补偿违约风险 ...... 11
三、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 11
四、 业务区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 12
五、 客户集中的风险 ...... 12
六、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较大的风险 ...... 12
七、 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 13
八、 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 13
目 录 ...... 15
释 义 ...... 17
一、通用词汇释义 ...... 17
二、专用术语释义 ...... 18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 20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20
二、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 22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23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 26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 27
六、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28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29
释 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通用词汇释义
广哈通信、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 | 指 |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无线电集团 | 指 | 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
平云资本 | 指 | 广州广电平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子衿投资 | 指 | 广东子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垂天投资 | 指 | 广州垂天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对方 | 指 | 平云资本、子衿投资、垂天投资 |
暨通信息、标的公司 | 指 | 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 指 | 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 |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 指 | 本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暨通信息60%股权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广州市国资委 | 指 |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审计评估基准日 | 指 | 2023年5月31日 |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 | 指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法律顾问、国枫律师 | 指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评估机构、联信评估 | 指 |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资产评估报告》 | 指 | 联信评估出具的《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23]第A0468号) |
《股权收购协议》 | 指 | 《关于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 |
《业绩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协议》 | 指 | 《关于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协议》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重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
《7号指引》 | 指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
《9号指引》 | 指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重组审核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5月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信息所 | 指 | 广州信息技术研究所 |
信息所工会 | 指 | 广州信息技术研究所工会委员会 |
暨大资产经营公司 | 指 | 广州暨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曾用名有广州暨南大学经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暨南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华南信息 | 指 | 广州华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海格通信 | 指 |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电运通 | 指 |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海格怡创 | 指 | 广东海格怡创科技有限公司 |
二、专用术语释义
物联网 | 指 | 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将任何物体与网络相连接,物体通过信息传播媒介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管等功能。 |
云计算 | 指 | 分布式计算的一种,指的是通过网络“云”将巨大的数据计算处理程序分解成无数个小程序,然后,通过多部服务器组成的系统进行处理和分析这些小程序得到结果并返回给用户。 |
大数据 | 指 | 所涉及的资料量规模巨大到无法透过主流软件工具,在合理时间内达到撷取、管理、处理、并整理成为帮助企业经营决策更积极目的的资讯。 |
人工智能 | 指 | 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
智能设备 | 指 | 任何一种具有计算处理能力的设备、器械或者机器。 |
传感器 | 指 | 能感受到被测量的信息,并能将感受到的信息,按一定规律变换成为电信号或其他所需形式的信息输出,以满足信息的传输、处理、存储、显示、记录和控制等要求的检测装置。 |
工业物联 | 指 | 将具有感知、监控能力的各类采集、控制传感器或控制器,以及移动通信、智能分析等技术不断融入到工业生产过程各个环节,从而大幅提高制造效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和资源消耗,最终实现将传统工业提升到智能化的新阶段。 |
数字孪生 | 指 | 充分利用物理模型、传感器更新、运行历史等数据,集成多学科、多物理量、多尺度、多概率的仿真过程,在虚拟空间中完成映射,从而反映相对应的实体装备的全生命周期过程。 |
ICT | 指 |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信息与通信技术,涵盖性术语,覆盖了所有通信设备或应用软件。 |
BIM | 指 |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建筑信息模型,是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周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是在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维过程中进行数据共享、优化、协同与管理的技术和方法。 |
GIS | 指 |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地理信息系统,是对地理分布数据进行采集、储存、管理、运算、分析、显示和描述的技术系统。 |
BAS | 指 | Building Automation System建筑自动化系统,也称为建筑设备自动化,是对建筑物机电系统进行自动监测、自动控制、自动调节和自动管理的系统。 |
BEMS | 指 | Building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建筑物能源管理系统。 |
IBMS | 指 | Intelligent Building Management System智能化集成系统,是指在BAS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的与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实现更高一层的建筑集成管理系统。 |
FM | 指 | Facility Management设施管理。 |
FMCS | 指 | Facility Management and Control System厂务监控系统,可以使各个生产环节紧密结合,协调运转的设备管理系统。 |
RFID | 指 | 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射频识别技术,其原理为阅读器与标签之间进行非接触式的数据通信,达到识别目标的目的。 |
CMMI | 指 |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即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 |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国家大力支持并购重组整合,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近年来,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等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兼并重组的政策,为资本市场创造了良好条件。各地国资委大力推进国企改制上市,积极支持资产优良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鼓励国有控股公司把优质资产注入下属上市公司。
202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要求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注册制下重组制度的革新,为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产业整合与升级注入了新动能,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质量。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国资国企进一步巩固拓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明确了方向。
2、在政策引导和鼓励下,智慧城市行业迎来发展机遇
近年来,智慧城市作为数字技术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应用的重要载体,是各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重点,加速推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中国建设。在国家政策引导、部门协同推进和地方政策鼓励的共同推动下,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从网络化、智能化到智慧化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据IDC分析,2022年中国政府主导的智慧城市ICT市场投资规模为214亿美元,并预计,2022-2026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1%,到2026年中国政府主导的智慧城市ICT市场投资规模将达389亿美元。
3、标的公司作为智慧空间信息化综合服务提供商,发展前景广阔
标的公司在智慧城市行业中所担任的角色为智慧空间信息化综合服务提供商,经营模式是根据工业物联、公共事业、商业服务、党政机关四大领域客户的定制化需求,通过招投标和项目洽谈等方式获得合同服务,为其提供包括系
统集成、运维服务和自研产品销售等在内的综合解决方案。经过多年的发展,标的公司已成为行业内资质体系齐全且级别较高的企业之一,是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2022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广东地区,标的公司已获得了多家国有企业、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为主的优质客户,完成了多个标杆项目,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进入智慧城市行业,丰富上市公司业务,打开增长空间
上市公司多年来专注于指挥调度通信市场,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电力和铁路三大领域。目前,公司已成为电力市场份额较大的三大供应商之一、铁路市场具有资质的三家供应商之一,以及行业壁垒较高的军事指挥调度系统市场主要供应商之一。在原有领域保持较高市场份额的同时,公司面临拓宽业务范围、挖掘新的业绩增长点的问题。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入智慧城市行业,主营业务在原有通信设备制造的基础上,增加了软件与信息服务行业的智慧空间信息化综合服务业务。智慧城市行业前景良好,空间广阔,本次交易将为上市公司打开新的增长空间,为上市公司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从业务、客户、管理、资本运作等各方面实现与标的公司的协同发展
在业务方面,近年来,上市公司正在实施从通信调度往信息调度转变的战略定位。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在信息化领域的总体实力。标的公司作为智慧空间信息化综合服务提供商开拓业务时,可搭载销售公司的通信设备产品,同时,公司在通信设备制造方面的优势,可协助标的公司拓展更多应用领域的业务,实现协同发展。
在客户方面,上市公司已在电力、铁路等领域拥有较好的客户基础,这些客户如有智慧空间信息化方面的业务需求,标的公司可以迅速获取信息,再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去拓展业务,进一步拓宽市场。
在管理方面,上市公司能够将成熟的管理体系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引入标的公司,有助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高速发展。
在资本运作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资本运作进行直接融资,加大对标的公司研发、销售等的直接投入,为其市场拓展提供有力保障,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3、扩大资产规模、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盈利能力,提升股东回报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方面将有较大幅度提升,资本实力持续增强,相应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标的公司的业务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从而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助于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提高投资者的回报水平。
二、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一)本次交易具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完成后,暨通信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进入智慧城市行业、拓展智慧空间信息化综合服务业务。上市公司将整合标的公司在信息化方面的竞争优势,从业务、客户、管理和资本运作等各方面协同发展,在原有信息调度的战略定位上,进一步打造以指挥中心空间信息化解决方案为载体的产品+空间的服务方案,为客户提供通信设备+智慧空间信息化的全方面综合服务。
因此,本次交易具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战略。
(二)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收购优质资产,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具备商业合理性。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公司业绩、市值作出超出相关规定的承诺和保证。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
(三)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的减持情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无线电集团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减持计划出具承诺函“本次交易中,即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本单位)均无任何减持广哈通信股票的计划。本承诺函自出具之
日起即对本人(本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单位)愿意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广哈通信造成的损失”。
本次交易披露前6个月内及本次交易披露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股份减持情形或股份减持计划。
因此,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减持情况,亦无减持计划。
(四)本次交易具备商业实质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真实、合法地拥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双方充分沟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且经过相关专业机构审计、评估。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增加业务种类、打开增长空间,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均有效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得以增强,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因此,本次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
标的公司主要面向工业物联、公共事业、商业服务、党政机关等单位客户提供智慧空间信息化综合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暨通信息属于“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下的“I6531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暨通信息所处行业属于国家新兴战略产业。
因此,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兴战略产业,不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业绩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协议》,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暨通信息6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暨通信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一)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联信评估以2023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暨通信息进行了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果。根据联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23]第A046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暨通信息100%股权的评估值为9,805.00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100%股东权益整体交易价格为9,805.00万元,对应本次交易标的即暨通信息6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5,883.00万元。
(二)支付方式及对价明细
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平云资本、子衿投资、垂天投资等3名交易对方支付对价,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交易对方 | 转让出资额 | 转让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 现金对价 |
1 | 平云资本 | 2,040.00 | 40.00% | 3,922.00 |
2 | 子衿投资 | 510.00 | 10.00% | 980.50 |
3 | 垂天投资 | 510.00 | 10.00% | 980.50 |
合计 | 3,060.00 | 60.00% | 5,883.00 |
(三)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
1、盈利承诺及补偿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并经交易各方协商,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署了《业绩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协议》,平云资本、子衿投资、垂天投资承诺暨通信息在2023年、2024年、2025年各会计年度应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965万元、1,150万元、1,261万元。若标的资产在2024年期间完成交割,则交易对手方承诺暨通信息在2024年、2025年、2026年各会计年度应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50万元、1,261万元、1,355万元。
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总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上市公司将聘请经交易双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对暨通信息该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对暨通信息实际净利润及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减值测试安排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经交易双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专项核查报告。
经减值测试,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承诺方于业绩承诺期内现金补偿总额的,业绩承诺方需就前述差额另行补偿。资产减值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累积业绩补偿款金额。
针对上述业绩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交易对方分别按照其各自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相对比例承担补偿义务;但在任何情况下,各交易对方承担的业绩补偿和减值测试补偿款合计将不超过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款总额(税后)。
3、超额业绩奖励
若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暨通信息业绩承诺期内未触发业绩补偿事项、业绩承诺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超过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且业绩承诺期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暨通信息2021、2022年的最高应收账款周转率的90%(但业绩承诺期内事先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战略性项目届时应剔除后计算)的,则超过部分的30%由暨通信息在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后以现金方式奖励给届时在暨通信息任职的核心团队及骨干员工。
奖励金额=(累积实现净利润数-累积承诺净利润数)×30%。任何时候,超额业绩奖励总额不得超过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的20%。
在上述条件下,广哈通信、子衿投资、垂天投资应在业绩承诺期满关于暨通信息的减值测试专项核查报告出具后的30个工作日内促使暨通信息拟订奖励方案,经暨通信息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于业绩承诺期内,在考核业绩承诺指标完成情况时不考虑业绩奖励费用对暨通信息净利润的影响,在计算超额业绩奖励金额时不考虑该费用对暨通信息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的影响。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广哈通信拟购买暨通信息60%股权。根据广哈通信、暨通信息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暨通信息 | 广哈通信 | 比例 |
资产总额与交易额孰高 | 25,982.95 | 95,828.03 | 27.06% |
营业收入 | 26,990.86 | 38,335.97 | 70.41% |
资产净额与交易额孰高 | 6,427.23 | 66,077.27 | 9.73% |
注:广哈通信及暨通信息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取自其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由于本次交易系收购暨通信息的控股权,暨通信息2022年度营业收入指标占比超过50%,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控股股东无线电集团间接持有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之一平云资本的100%股权,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无线电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股东职责)。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无线电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
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暨通信息所处行业为“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下属的“I6531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暨通信息所处行业属于国家新兴战略产业“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1.3.4新型信息技术服务”,符合创业板定位,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不会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暨通信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以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5月/2023年5月31日 | |||
交易前 | 交易后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率 | |
资产总计 | 90,739.10 | 114,955.33 | 24,216.23 | 26.69% |
负债总计 | 26,096.43 | 49,870.31 | 23,773.88 | 91.1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642.67 | 62,502.92 | -2,139.74 | -3.31% |
营业收入 | 8,268.33 | 19,250.20 | 10,981.87 | 132.82% |
利润总额 | 295.90 | 265.61 | -30.29 | -10.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6.53 | 252.20 | 25.67 | 11.3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91 | 0.0101 | 0.0010 | 10.99% |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广哈通信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总资产规模将从交易前的90,739.10万元上升到114,955.33万元,而备考口径下公司最近一期的营业收入规模将从交易前的8,268.33万元上升到19,250.20万元,增长132.82%,同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
收益均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有利于增加公司的业务规模、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六、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2023年6月9日,平云资本、垂天投资、子衿投资与上市公司签署了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意向书》。
2、2023年10月7日,交易对方垂天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3、2023年10月16日,交易对方子衿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4、2023年10月18日,平云资本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5、2023年10月20日,平云资本已完成本次交易所涉标的公司暨通信息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备案,经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与《股权收购协议》所依据的评估结果一致;
6、2023年10月20日,暨通信息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其持有的暨通信息60%股权转让给广哈通信,垂天投资、子衿投资放弃优先购买权。
7、2023年10月20日,无线电集团作为有权国资管理单位,召开董事会同意本次交易方案。
8、2023年10月2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2023年10月20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业绩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协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获得的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就本次交易导致暨通信息控股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完成审查。
上述审批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通过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主要内容 |
广哈通信 |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声明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本公司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对由此而发生的相关各方的全部损失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不存在违法违规、关联关系的承诺 | 1、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纪律处分的情况。 2、本公司与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和签字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 | |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2、本公司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主要内容 |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 的承诺 |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声明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本人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对由此而发生的相关各方的全部损失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6、本人/本企业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之前,本人/本企业不转让在广哈通信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广哈通信董事会,由广哈通信董事会代本人/本企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本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则授权广哈通信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广哈通信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则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不存在违法违规、关联关系的承诺 | 1、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纪律处分的情况。 2、本人与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和签字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 | |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 | 1、本次交易中,即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均无任何减持广哈通信股票的计划。 2、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愿意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广哈通信造成的损失。 | |
关于不存在不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主要内容 |
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
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 |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2、本人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 |
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如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
控股股东 |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承诺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广哈通信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4、承诺人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将及时向广哈通信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广哈通信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 | 1、本次交易中,即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单位均无任何减持广哈通信股票的计划。 2、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即对本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单位愿意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广哈通信造成的损失。 | |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本公司曾作为广哈通信收购人作出的《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仍在履行中,该承诺于本公司拥有广哈通信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本次交易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前述承诺函。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主要内容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公司控制的华南信息与本次交易后拟纳入广哈通信的暨通信息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为避免本次交易后与广哈通信的同业竞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华南信息已召开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拟注销清算。 2、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目前均未实际经营与广哈通信及其子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曾作为广哈通信收购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该承诺函在本公司在广哈通信上市且本公司作为广哈通信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次交易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前述承诺函。 |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本公司作为广哈通信收购人曾作出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仍在履行中,该承诺于本公司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因素形成的直接或间接的对广哈通信的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本次交易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前述承诺函。 | |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 | 1、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2、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 1、本公司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二)交易标的、交易对方及相关方承诺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主要内容 |
子衿投资、垂天投资 | 关于关联关系的声明与承诺函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与广哈通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哈通信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 2、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与广哈通信因本次交易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 |
平云资本 | 关于关联关系的声明与承诺函 | 1、截至本声明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与广哈通信均为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本公司与广哈通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主要内容 |
公司为广哈通信的关联方。但本公司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情况。
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广哈通信
因本次交易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
公司为广哈通信的关联方。但本公司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情况。 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广哈通信因本次交易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 | ||
交易对方 | 关于股权权属清晰的承诺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所持有的暨通信息股权为合法所有,该股权之上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或类似情形,不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等其他权利限制。 本企业不存在以本企业持有的暨通信息股权作为争议对象或标的之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纠纷,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本企业持有的暨通信息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该等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同时,本企业承诺此种状况截至广哈通信支付现金购买本企业持有的暨通信息股权资产交割完成之日止不会发生变更。 |
关于本次交易中所提供材料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 1、本企业已向广哈通信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企业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广哈通信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保证,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关于不占用资金、资产的承诺 | 本企业(含本企业关联方,下同)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暨通信息资金、资产的情形。本企业未来亦不会非经营性占用暨通信息的资金、资产。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暨通信息造成损失,自暨通信息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补偿或其他有效方式补偿由此给暨通信息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企业通过隐瞒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占用、占有暨通信息资金、资产造成的损失,或是本企业通过隐瞒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使暨通信息与本企业的关联交易不公允造成的损失,或者是其他因为本企业非经营性占用暨通信息资金、资产造成的损失,及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被监管部门处罚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 |
关于合规及诚信情况的声明与承诺 | 1、截至本声明出具日,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主要内容 |
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或潜在的针对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或侦查的行政或司法程序及其他任何未决或潜在的诉讼或仲裁。
2、截至本声明出具日,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3、本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否则本企业将承担因此给广哈通信造成的全部损失。
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或潜在的针对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或侦查的行政或司法程序及其他任何未决或潜在的诉讼或仲裁。 2、截至本声明出具日,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3、本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否则本企业将承担因此给广哈通信造成的全部损失。 | ||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声明 | 本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不存在以下情形: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2、本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 |
标的公司 | 关于合规及诚信情况的声明与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或潜在的针对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或侦查的行政或司法程序及其他任何未决或潜在的诉讼或仲裁。 2、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业务正常经营,不存在停止营业、破产或类似情形,且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本公司停业、破产或出现类似情形的事件。 4、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声明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主要内容 |
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本公司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对由此而发生的
相关各方的全部损失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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