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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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9,369,603.43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1,222,791.81元,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8,787,057.72元,截至2024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5,864,055.79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9,369,603.43 | -9,930,213.93 | -21,506,991.64 |
研发投入 | 23,260,442.73 | 22,476,179.89 | 28,454,274.79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同时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累计6,000,000元。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进行研发创新和市场开拓,优化业务结构,努力提升盈利能力,改善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切实增强对投资者的回报水平。
营业收入 | 346,425,444.45 | 358,198,623.39 | 530,621,381.8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11,222,791.8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65,864,055.7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 -76,935,603.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 74,190,897.4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6.01%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绩状况、企业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