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7月3日下午16: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高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监事会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于今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5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4.2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7月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6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52名激励对象授予804.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