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00Z0386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6 |
3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7-10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200Z0386号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唐工业”)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威唐工业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威唐工业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威唐工业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威唐工业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威唐工业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威唐工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200Z0386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叶春(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于春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金肖颖 |
2025年
月
日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3号)核准,公司2020年12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013,8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38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4,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702,612.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677,387.6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1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2039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1号)核准,公司2023年1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7.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5,6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6,400,8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349,199,2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475,547.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124,452.89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7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3]5259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9,839.59万元(截至2024年10月31日,含待支付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含支付该募投项目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等相关公告。2024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及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公司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本息合计97,782,172.71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并办理完成该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人民币138,015,595.3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人民币206,756,360.78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6,124,452.89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352,496.75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3,219,586.35元与实际未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2,371,916.90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不再置换)之和,与支付的土地履约保证金6,944,000.00元之间的差异。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门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马当路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门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己于2023年12月1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门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威唐斯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6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马当路支行、于2024年7月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及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司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本息合计97,782,172.71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及账户注销前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门支行 | 322000623013000458171 | 82,450,591.1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 | 532675424215 | 15,327,729.24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 | 78080122000271572 | 3,852.36 |
合计 | 97,782,172.7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事项已经2024年12月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门支行 | 322000623013001353679 | 3,338,423.6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 | 485880070157 | 837,646.65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东支行 | 86011110000097082 | 97,218.24 | |
威唐斯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马当路支行 | 121954909710000 | 119,793,584.3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 310069037013008502130 | 82,689,487.89 | |
合计 | 206,756,360.78 |
三、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4,809.74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本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人民币13,832,935.51元。上述置换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42042号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予以审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832,935.51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0,141.51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371,916.90元(不含税)。上述置换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4]1190号)予以审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未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不再置换。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附表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编制单位: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净额 | 29,567.7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12.1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008.1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大型精密冲压模具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29,567.74 | 29,567.74 | 3,212.11 | 21,008.18 | 71.05 | 2023年12月31日 | -106.73 | /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567.74 | 29,567.74 | 3,212.11 | 21,008.18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29,567.74 | 29,567.74 | 3,212.11 | 21,008.18 | / | / | -106.73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人民币13,832,935.51元。上述置换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42042号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予以审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832,935.51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公司已将节余资金合计9,778.22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账户。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等环节,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事项已经2024年12月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编制单位: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净额 | 34,612.4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773.5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801.5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新能源汽车核心冲焊零部件产能项目 | 否 | 28,066.47 | 28,066.47 | 7,227.57 | 7,255.59 | 25.85 | / | / | / | 否 |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545.97 | 6,545.97 | 6,545.97 | 6,545.97 | 100.00 | / | / | /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4,612.45 | 34,612.45 | 13,773.55 | 13,801.56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34,612.45 | 34,612.45 | 13,773.55 | 13,801.56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新能源汽车核心冲焊零部件产能项目尚处于投资建设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0,141.51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2,371,916.90元(不含税)。上述置换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4]1190号)予以审核。公司实际未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与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不再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监管账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