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5-030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分别于2024年6月7日及2024年9月13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6.79元/股调整为6.74元/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陈贇女士作为征集人依法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2、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7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3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年5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45人,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9万股。
二、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由及方法
(一)调整事由
1、2023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223,800.00股后的174,752,0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9840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现有总股本176,975,89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223,800股后为174,752,094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程序”相关规定,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及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派息:P=P0-V (P=6.79元/股-0.0198409元/股-0.03元/股=6.7401591元/股≈6.74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需大于1。
因此,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将由6.79元/股调整为6.74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其调整依据、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