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审议批准情况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交易业务。
(二)衍生品交易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管理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累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欧元等外币),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4年度衍生品交易的总体情况
2024年度,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动 | ||||||||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 109,751.48 | 1,510.48 | 1,476.80 | 42,492.32 | 133,495.20 | 18,748.60 | 5.36% | |
合计 | 109,751.48 | 1,510.48 | 1,476.80 | 42,492.32 | 133,495.20 | 18,748.60 | 5.36%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包括报告期内未交割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476.80万元及本期已交割合约的投资收益-3,748.34万元。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锁定目标汇率,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的外币持有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整体可控。 |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授权、风险管理、办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2024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对外汇衍生品投资进行决策、实施及风险管理,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规定之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