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7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至15:00。
2、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环联路108号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段志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0人,代表股份193,440,6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的49.80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70,723,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5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22,717,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9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92人,代表股份22,257,9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0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308,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6%;反对59,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72,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25,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53%;反对59,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4%;弃权72,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308,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6%;反对59,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72,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25,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53%;反对59,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4%;弃权72,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301,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9%;反对66,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弃权72,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18,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38%;反对66,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8%;弃权72,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308,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6%;反对59,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72,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25,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53%;反对59,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4%;弃权72,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301,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9%;反对66,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弃权72,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18,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38%;反对66,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8%;弃权72,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308,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6%;反对59,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72,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25,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53%;反对59,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4%;弃权72,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77,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9%;反
对72,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弃权90,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95,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89%;反对72,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5%;弃权90,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301,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9%;反对66,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弃权72,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18,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38%;反对66,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8%;弃权72,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301,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9%;反对66,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弃权72,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18,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38%;反对66,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8%;弃权72,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4%。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65,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7%;反对78,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权96,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83,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52%;反对78,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29%;弃权96,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