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孟红、田文广、李文涛、边文凤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孟红、田文广、李文涛、边文凤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