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盛弘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5

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441A004738号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盛弘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2024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盛弘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盛弘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4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 盛弘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盛弘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盛弘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 盛弘股份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5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8月16 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2,28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42元。截至2017年8月1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2,892.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00.3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591.71万元。

截至2017年8月16日,募集资金29,591.71万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7]4842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3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847.4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8,874.6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717.02万元。累计取得专户存储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833.19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4,550.2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本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22.6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8,997.3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594.4万元。累计取得专户存储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858.12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4,452.5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755917030710688募集资金专户2,330.1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内环支行743269348290募集资金专户1,541.3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景田支行603328986募集资金专户580.99
合 计4,452.52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859.25万元(其中2024年度利息收入25.0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12万元(其中2024年度手续费0.0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附表1: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是9,751.08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是13,326.56
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项目1和2变更实施地点、主体,合并为本项目

- 23,254.70 122.62 22,483.24 96.68 2024年12月

- 23,254.70 122.62 22,483.24 96.68 2024年12月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29,591.7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2.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997.3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3,077.6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7.99%
注1-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5,033.00 5,033.00 - 5,033.00 100.00 注2- 否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否1,481.07 1,481.07 - 1,481.07 100.00 注3- 否
合计— 29,591.71 29,768.77 122.62 28,997.3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公司募集资金于2017年8月到位,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原计划于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开始建设,建设期一年,在公司租赁的厂房实施。考虑到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稳定性,为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统一在自有物业实施,由于物色合适土地和建设自有物业需要时间,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8日和2019年4月24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告,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2021年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附表1: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未对应投资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因此该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未对应投资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因此该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 2021 年 2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 进行合并管理,变更为“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惠州盛弘电气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惠风二路 49 号盛弘电气工业园的自有物业。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银行专户。2025年1月1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公司 2021 年 2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 进行合并管理,变更为“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惠州盛弘电气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惠风二路 49 号盛弘电气工业园的自有物业,并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的建设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2024年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承诺达产年税前利润总额为5,165.46万元,于2021年开工建设并部分投产,计划于2023年4月全部建成,2024年达产。该项目的实施地点为全资子公司惠州盛弘的自有物业盛弘电气工业园。盛弘电气工业园于2021年5月份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为整合制造资源,公司亦将原深圳工厂的旧生产设备搬迁至惠州新工厂,与使用募集资金采购的生产设备混合使用。因为无法单独区分新旧设备所生产的产品,所以未能单独核算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实现的投资效益。 公司大功率电力电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增强公司的技术储备,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2024年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