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江奇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人在2024年度作为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的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的利益,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职能。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江奇,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广州辰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2022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9次,未列席股东大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会议,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并发表意见,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就议案的详细情况进行预沟通、要求补充资料、提出意见建议等。
本人在深入了解议案详情的基础上,对出席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
董事会各项议案均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共组织召开五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议调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审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审议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审议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议案,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共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美的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以及结果等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及时掌握公司内控建设和实施情况,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结果的汇报,并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均予以积极配合,比如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备查资料、组织或者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对本人在审阅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了足够的重视并采纳,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及环境基础。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等机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积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5天。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重点关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真阅读了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会议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确保相应报告期的财务数
据能够向投资者充分展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状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认真审议,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务实专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职责与义务,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在存续期的股权激励计划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多次董事会审议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作废及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本人在上述议案审议前充分阅读议案材料,认为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始终坚持独立、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董事会及所任职专业委员会审议的重要事项等进行充分了解,积极与管理层交换意见,结合自身专业和经历为公司提出合理的意见与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2025年度,我将继续秉持独立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最新规定,并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监督公司内部运行合法合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效果。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江奇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